只要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配先查,就能拿到50%的房子产权?
别傻了!
新婚姻法下,婚姻财产规则迎来大洗牌,不管是父母倾尽积蓄买房,还是婚前婚后买房,加名已经不重要了。
新规都将以法律利剑划清边界,用公平秤杆衡量付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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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出资买房:加名分不到房
老爸老妈给子女婚后买房,这种事很常见,加名后,最后房子算谁的,有两种情况:
1.一方父母全额出资——没约定,加名也没用。
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,买房后签署赠与合同,明确房子给谁,最后这个房子就是谁的。
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合同约定,即使房子写在两个人的名下,房屋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,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(如共同生活年限、子女抚养贡献等)。
2.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——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。
如果房子是双方父母出钱购买的,就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产权分配;
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部分资金购买,同样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产权,
但补偿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出资比例,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、过错责任等综合判定。
注:截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(下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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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房本加名,几乎无用
很多女性在结婚时,都会要求男方将自己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中配先查,那么这种加冕究竟有没有什么用呢?
具体来看,有两种情况:
1.尚未办理转移登记——由法院判定房屋归属。
如果两口子约定了房子给到谁,但是暂时没有办理转移登记,法院一般会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,来判断房子给到其中一方,并确定有拿了房子一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2.已经办理转移登记——房子判给给予方
如果结婚的时间比较短,并且给房子的一方没有重大过错,房子最后依旧归给房一方,但需要根据家庭情况给予另一方补偿。
但是:如果收房的一方存在欺诈、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、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,给房的一方有权要回房子,且无需支付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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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子女的财产,也能撤销
很多人离婚都会约定房子给到谁,有的会直接将房子给到子女,
那么按新规,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财产给到子女,想要撤销约定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,
但是,如果财产给到子女后,发现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,就可以撤销约定,并且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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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职主妇家务补偿确定了
很多女性结婚之后在家做全职太太,失去收入来源,一旦离婚,她们有没有什么补偿呢?
以前的婚姻法,对全职太太的家务补偿通常是5万左右。
新规以后,补偿金额不再限定5万元,而是参考当地居民收入及家庭实际承受能力,进行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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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轨了,财产一毛分不到
如果一方出轨,把财产转移或者低价卖给小三,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追回,
而且一旦其中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法院都会判你离婚时少分或者不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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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打赏,财产一毛分不到
如果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,将夫妻共有财产用以打赏主播,并且金额明显超出了一般的消费水平,这种打赏行为就被认定为“挥霍”。
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请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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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财产,各归各的
如果两个人同居有约定,财产分割,就按约定的来处理;如果没有约定,那么就按照各归各的。
但如果是共同出资,就按照贡献比例分配。
典型案例:深圳的卢总和小美同居期间,共同投资了一家美容美发店,由小美负责经营,卢总出资60%,小美40%,法院判定,卢总和小美各50%。
在此也提醒大家,在同居期间,最好提前对将来的财产分配做书面协议,避免日后麻烦。
以前房产证加上名字就有自己一半的房产,现在加了名也得不到一分一毫。
所以还是别再以婚姻来作为获取利益的途径,否则会输的很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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